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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01 】 点击数:

硕士学位论文,作为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主要成果,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并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本门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它反映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因此,它是研究生学习期间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论文选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而开题报告则又是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为了保证论文的质量,对硕士生开题报告作如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时间

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完成。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指导教师充分了解硕士生的专长和不足,结合硕士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鼓励硕士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硕士生分别拟题,共同商讨,但都需结合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调研,要求查阅足够数量的中、外文献资料。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导师应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经导师同意方可参加学科组举行的开题报告。

1、文献综述

综述论文课题在国内外研究动态和水平。

2、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及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论文课题来源,详细名称(部委、省、市、自选),选题依据;

(2)论文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3)论文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4)预期达到的结果。

3、研究方案

(1)技术方案(技术路线,技术措施);

(2)论文课题研究的方法和手段以及实验条件,步骤和进度;

(3)对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来源和预算

5、已查阅参考文献目录

6、开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

三、开题报告的评审

1、开题报告首先经过导师的审查、同意,并在所在学科专业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组内进行。

2、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评议,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一式2份)送研究生部(处)及所在学院归档备查。

3、考核成绩为五级分制(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工作;成绩不合格者,在半年内可补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开题报告考核标准

1、开题报告反映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能掌握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2、研究方案可行性,选题合理、新颖,学术思想清晰,基本能掌握技术关键,具备开题条件。

3、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经费预算可行。

五、开题报告书写要求及上交时间

1、研究生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

2、论文开题报告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正文用A4纸采用小四号宋体或仿宋体打印。

3、各学院应在第三学期末将开题的材料交至研究生部(处)。

4、开题报告将作为中期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存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