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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定期沟通(碰头会)制度 (修订)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6-05 】 点击数:

学院领导班子定期沟通(碰头会)是党政领导进行工作协调、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为加强党政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进一步统筹、推动学院工作,保证学院正常有效地运行,特制定学院领导班子碰头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期沟通会(碰头会)一般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9:30召开。

第二条 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副书记、副院长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学院党政办主任列席参加。

第三条 会议基本内容

(一)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布置的分管工作落实情况;

(二)院领导之间及时沟通上周重点工作的落实、处理情况;

(三)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四)确定学院本周工作安排;

(五)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六)酝酿拟需要提交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

(七)其他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四条 会议基本要求

(一)立足本职,心怀学院全局,从学院整体利益的角度去思考、规划、安排处理好分管的工作,不能各自为政。

(二)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熟悉业务,钻研理论,提高水平,议事时坦诚直言。

(三)反映事情应客观真实,不捏造,不隐瞒,不互相推诿、指责,与人为善,互敬互谅。

(四)如因工作产生分歧,应提前向书记或院长汇报,主动沟通,商讨解决办法,避免分歧矛盾化,不得将其向下层转移。

第五条 遇有突发事件,个人无法独立处置时,应及时建议书记或院长召开临时沟通(碰头会)。

第六条 定期沟通(碰头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建档保存。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