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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会议申报及会议室使用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6-03 】 点击数:


一、学院各单位、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如需使用学院会议室或需学院领导出席的,最晚应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向党政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并电话告知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党政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周一下午15:30通过“艺术学院系室中心主任群”发布《一周会议安排》,并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予以发布。

三、临时召开的各类会议或活动,需使用会议室或需学院领导出席的,请及时与党政办公室(58938)电话预约,党政办公室根据整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学院各单位、部门涉及来宾考察,且需要相关领导参加的会议,需负责人提前2-3天邀请相关领导参会。

五、学院各单位、部门安排的会议,一般情况下需自行准备会议材料、桌牌、茶水等会议用品。若确需学院协助的,需提前告知办公室。

六、会议主办部门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办公室领取会议室钥匙(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分团委)。

附件:会议上报模板

 

日期

星期

上午

下午


星期一

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