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通过开展专项自查,本科教学管理、全体导师及本科学生均提升了相关意识,共同认为呼吁学术诚信正当其时,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全力杜绝。
艺术学院要求各系部主任带领本系教师,在各系展开自查,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要求,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由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如有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涉及到的导师及本科生均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针对艺术学院学科专业特殊性,进一步明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范围包括相应的美术创作作品、艺术设计作品、毕业论文及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论文等,凡有买卖、抄袭、代写代画代设计代创作等行为,均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