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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十二届廉洁文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艺术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6-13 】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全省教育系统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方位扎实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党风政风清正、师德师风清廉、教风学风清朗的校园环境,决定于5-6月份开展第十二届“廉洁文化书画展”活动。

一、活动主题

清风育桃李,廉洁润初心

二、活动安排

举办廉洁文化书画展。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全校广大师生中重点征集以廉洁文化书法、绘画、公益广告设计等原创作品,并遴选出一批优秀作品予以展览。

三、作品要求

作品必须能够反映活动主题,立意新颖、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广泛的认同感和实用性。具体包括:

(1)公益广告设计:作品类型为平面公益广告,A1尺寸,竖构图,体现“清风育桃李,廉洁润初心”主题。

(2)绘画:只限国画,统一斗方尺寸,附作品文字简介,不装裱。

(3)书法:统一斗方尺寸、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不装裱。

四、联系人及投稿方式

联系人:宋鹏宇 联系电话:18354782555

投稿方式:汇总表电子版和作品电子版请以“××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发至邮箱:1026551649@qq.com。纸质作品请交至艺术学院(艺术学院楼202办公室),截止时间2023.6.15下午16:00。

五、其他要求

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作者本人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方对作品著作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者,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与组织单位无关。报送山东省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活动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

艺术学院党委

2023年5月9日

第十二届廉洁文化作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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