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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控烟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17 】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推进健康青岛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控烟知识普及,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现决定2023年4-5月举办“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控烟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团委

大赛组委会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8959028(谢香银),88958983(高畅)

二、参赛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围绕宣传烟草危害、倡导控烟戒烟、普及控烟立法、创建无烟场所、建设无烟环境等主题进行创作,作品内容健康,有宣传和教育意义,传递正能量。

三、大赛程序

(一) 报名创作阶段: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本阶段,各学院发动此项赛事,组织本单位有意参赛的学生报名并创作(各校区所有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形式)。

(二)作品提交阶段: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5日。各学院将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实物或打印稿件,统一报送至艺术学院团委(艺术学院楼204 办公室),电子稿 JPG 格式,与报名表(附件一、二、三)发至邮箱:表演类作品2754694552@qq.com;视频类作品1322963295@qq.com;图文类作品2819885751@qq.com。

(三)作品评审阶段: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4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中科学性、原创性、创新性、主题突出、生动形象、构思新颖等元素进行综合评估,经过公开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择优推荐至青岛市大赛组委会参赛。

四、参赛作品类别和要求

(一) 表演类

包括演讲、脱口秀(参赛选手1-2 名) 和舞台剧 (小品、歌舞、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赛选手2 人及以上),鼓励参赛个人或团队自编自导自演控烟相关节目,将上述两项作品录成视频拍摄上传,视频时长10 分钟内为宜,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AVI 等格式 1080P 高清影像。作品入选后,将在世界无烟日现场活动展示。

(二) 视频类

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要求视频作品为MOV、MP4、AVI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动漫不超过5分钟。

(三)图文类

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漫画、海报等。科普图书应当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 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 作品应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当具有原创性。手册折页、漫画和海报等需上报 JPG 格式文件,海报尺寸要求为60cm×80cm。

五、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要求主题明确、论点鲜明,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健康新风尚。作品内容不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破坏民族团结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参赛作品以健康科普为主,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鼓励采用地方特色、地方方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呈现。

(三)报送单位和作者要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容易引起观众不适的画面,应进行技术处理。如报送作品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所有报送的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

(五)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本单位相关人员报送参赛作品。所在单位要对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进行审核把关。且同一作品不得通过多家单位报送。

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