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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17 】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学院学生的联系,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了解学生诉求,根据实际,作为对日常工作的补充,艺术学院决定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周五下午14:00—16:00(视具体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

二、接待地点

艺术学院213会议室

三、接待对象

艺术学院学生

四、接待内容

(一)对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

五、具体流程

(一)扫码预约,登记相关信息(二维码见文末)。

(二)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告知接待领导。

(三)接待。接待领导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面予以答复;不能立刻答复的要做好记录,说明情况,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待研究后予以答复。

(四)接待领导填写《艺术学院“院领导接待日”接待情况记录单》(见附件),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六、其它要求

(一)院领导要自觉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内容。

(二)注重资料收集和整理,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案,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三)如有临时情况,不能如期接待,学生与院领导要及时沟通。

附:艺术学院“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二维码。


            艺术学院

                    2023年3月17日